10月28日,音乐学院在艺术楼603会议室召开院务委员会成立大会。全体院务委员会成员参加。

院务委员会由院领导、专家教授、中层干部等多方力量组成,旨在积极响应我校学科治理体系综合改革的相关规定,进一步提升学院管理水平,促进学院各项事务的顺利开展。姬海冰副院长表示,院务委员会的成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、紧密结合学院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,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和广泛参与的原则。院务会将承担起学院重要事项的决策、监督和咨询职能,有效促进学院内部各方的沟通与协作,形成共同推动学院发展的强大合力。

此外,姬海冰对近阶段学院的教学、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,委员们纷纷表示,将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各项工作,为学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(初审:董静怡;复审:姬海冰;终审:余秋咏)